为激励广大渔民参加渔业互保协会的积极性,化解渔业生产风险,反哺广大渔民群众,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于去年10月底印发《关于实行无理赔奖励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》,决定从2007年起,对投保渔民实行“互保无理赔奖励政策”:凡同一船东自2006年起连续两年为同一渔船同时参加互保协会的“渔船互保”和“雇主责任互保”且满一周年无发生互保理赔案件的会员,将按2007年度会员实交互保费的10%给予奖励。经认真统计、复核,已有2417艘渔船符合无理赔奖励条件,成为首批无理赔奖励对象,协会向获奖渔民拨付的210.58万元奖励金正在发放之中。2007年第二批无理赔奖励申报、复核工作正在进行中,预计将有更多的渔民享受这一奖励政策。
以“互助共济、服务渔业”为宗旨的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,坚持把“关心民生、服务渔业”放在首位,赢得了渔民的广泛信任。自2004年底成立以来,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支持帮助下,通过全体互保人员的积极努力,展业规模从2005年的4300万元上升到2007年的1.46亿元,承载风险保额达198亿元,成绩显著,为化解渔业生产风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。“无理赔奖励政策”的实施,使参保渔民再一次感受到了政策性渔业保险的温暖,得到渔民的欢迎。
